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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众人抱薪者冻毙于风雪 | 执教38年民办教师因公职人员暗箱操作而不得“民转公” 抱憾终身!

发布时间:2022-11-23   来源:未知   阅读:55689

在偏远乡村地区执教38年,一生为扫盲、普六、普九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却没有享受到本该享有的国家福利政策,最终以民办代课教师的身份遗憾离岗。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竟是当地县文教局徇私舞弊,偷梁换柱,将他的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的转正资格顶替。

陈启运老师现年64岁,1980年被政府招进教育行列,2018年以一名民办代课教师的身份离开教师岗位。而在他的38年执教生涯期间,一直奋斗在边远乡村小学教育的第一线,教学成绩名列前茅。并于1982年开始对民办教师资格进行考试,1984年9月取得《教材教法合格证书》,成为一名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1988年8月被评定为小学二级教师;1994年12月成为小学一级教师;个人持有《陕西省中等师范学校毕业证(陕教师字第8913341号,1985年-1989年8月)》、《普及法律常识合格证(普证字814号)》、《教材教法过关合格证书(字第031号)》、《小学教师常规教学合格证》、《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编号966160621960421)》、《人才入库证(编号100228)》、《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职务小教一级/二级聘任书》五本、《参加工作证明》三份、《荣誉证书》三本。

以上这些不仅记录了陈老师一生奉献给教育事业的光辉历程,也在时刻证明着陈老师拥有着无可争议的“民转公”(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的转正资格。

1985年9月10日,在中国的第一个教师节当天,邓小平同志说:“凡是198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民办教师都是国家认可的民办教师。”

1986年,国家教育部对民办教师队伍着手整顿,明确指出:“凡是1986年12月31日前任教的都是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

1990年,陕西省教育厅对全省的民办教师进行了摸底整编,对1981年到1990年,教龄没有间断的民办教师进行统计上报,并颁发《陕西省民办教师任用证》。此后《陕西省民办教师任用证》就成为了民办教师转正的必要证件。

陈启运老师从1980年加入教育行列执教,1982年通过民办教师资格考试,1984年9月取得《教材教法合格证书》。按照国家国家出台政策规定,对凡是1986年以前,且持有《教材教法合格证书》的民办教师发放《民办教师任用证》,并凭此证转正公办教师。

按照该项规定,陈启运老师无疑符合发放《民办教师任用证》资格,拥有转正资格。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岚皋县文教局却徇私舞弊,暗箱操作,使用偷梁换柱的手段将陈老师的转正资格顶替,而让实际任教年限不达标、民办教师资格进行考试不合格的民办教师转正。

就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文件,要有计划地将合格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九五”期间,国家每年安排20万人左右专项指标,至2000年4年共计“民转公”80万人。

而陈启运老师因为没有被发放《民办教师任用证》,而不在转正行列之中。

其时,陈老师因为在偏远山村小学任教的关系,又未收到任何人的传达该项消息,故而不知道国家有“民转公”专项政策。直到1999年,岚皋县民主镇在任党委书记蒋方银无视《国办发(1997)32号文件》第三章规定:“凡是1986年12月31日前任教的都是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辞退。”的规定,无故将陈启运老师辞退。随后又立即将他返聘回校。

通过这一项操作,不仅将陈启运老师从计划内的民办教师队伍排挤到计划外民办代课教师行列,并且一举砍掉了他此前20年任教的教龄。甚至在辞退之后没有按照国联[1992]41号文件进行一次性补贴和纳入医疗保险,仅给予返聘为民办代课教师的微薄待遇,直到2018年离岗。到如今,为边远乡村教育事业奉献了一生的陈启运老师仅能领到每月1000元的养老保险金,生活拮据不堪。

一生忠于国家教育事业,从22岁到60岁,将一生之中最好的38年青春岁月全部奉献给教育事业,辜负家人、辜负生活,如今却落得年迈无保障、抱憾终身的下场,令人唏嘘。

习主席上任后,国内政治风气更正,陈启运老师再次燃起为自己讨回公道的想法,毅然将个人惨痛境遇反映给省信访,被要求属地解决。而文教局答复意见书却故意扭曲事实,编造故事。陈老师老师不服,申请复查吗,再次把材料交给信访局。信访局则各种推诿、拖延。后来干脆拒接电话。

后地方政府答应解决,县里派专人前来协调,但实际不过是给予陈老师爱人一点民政救助了事。虽然私下里他们承认陈启运老师受到的不公待遇,但却不肯作调查。一心想着掩过饰非,妄图用掩耳盗铃的手段行使鬼魅伎俩,不敢将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

而更可怕的是,类似陈老师这样蒙受不白之冤的并非个例,若是扩展到全国范围,那么究竟有多少将一生风险给教育事业的教师遭受不公正待遇?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合法的教师,无私的奉献,却得不到合法的教师身份和待遇。这是包括陈老师在内多少老师一生的心酸与委屈?

明明是县文教部门某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造成的历史错误,为什么直到如今还拒不纠错?甚至在如今国家政策透明化的大环境下,地方政府部门之间依旧相互包庇,只想着草草了事?

难道说,这些含辛茹苦将一批批孩子教育成才的老师们不值得被公正对待?还是说对于违法乱为、公然对抗国家政策方针的人员不应当给予处置?对于徇私舞弊造成的冤假错案不应该彻查、翻案?

若是如此,那么当今之中国可还有公平正义可言?究竟是法治之下的平等社会,还是权力者至上的社会?

陈启运老师只是一个历史缩影,他代表的是一大批将一生都奉献给国家教育事业、边远乡村教育事业,却平白蒙受满腹委屈的可敬长者。而他们现在面临的情况是,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的冤屈、委屈,却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愿意为他们主持正义!

今日欣欣向上之中国,却有这么可笑而讽刺的事情发生,不得不说是政府部门的悲哀。在此我们只能呼吁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历史的冤假错案不仅应该查,而且应该在全网监督下严格查处。还受害者们应得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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